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如果一名正科级别的乡镇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记者从安徽、山东、辽宁等省份获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2月3日华商报)
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管理不断规范,日臻完善。但公务员提高待遇主要靠职务晋升“一条腿走路”,县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公务员由于处在最底层,职数“僧多粥少”,许多人遇到职务晋升的“天花板”。绝大多数人往往只能在科员的位置上“原地踏步”,这种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为官不为”和“小官大贪”等现象。但是这次从根据《意见》不难看出,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的“薪规”,无疑给基层公务员送来了“及时雨”,让基层公务员有了盼头、有了奔头、更有了干头。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可淡化“官本位”思想,鼓励更多人坚守一岗、专攻一行,在职业稳定性中提升履职专业性。但是要将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奖励制度与晋级制度结合起来,通过相关的机制优化,把那些“钻空子”、“混日子”的干部挡在晋升通道之外,才能真正发挥职级晋升制度应有的激励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在位谋事的使命意识、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抢抓机遇的紧迫意识,以更加踏实的作风、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求实的精神,满腔热情办实事,认认真真求实效。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工作、廉洁奉公的高尚精神,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得其所,各享其禄,各安其位,在基层这个大舞台建功立业。(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