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2日从海南省屯昌县纪委获悉,该县3名干部负责办理城乡低保工作期间失职、渎职,造成政府经济损失20多万元,近日被处分。(9月13日新华网海南频道)
记者了解到,屯昌南吕镇政府民政助理陈仕经,未及时将吴法书等14名农村低保对象转成五保供养户上报给该县民政局,终止他们的农村低保资格,致使吴法书等14人重复领取五保供养金和农村低保金,造成政府多支付社会救济金3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失职、渎职。屯昌县纪委给予陈仕经留党察看2年处分。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构成失职、渎职,对他们追责理所当然。
领导干部担负一定的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恪尽职守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为官不为。只有这样,我们领导干部才可能把党和人民的工作才可能做得更好,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早在几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就曾经指出,领导干部只有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忘我奉献,真正做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才能充分体现“干事”。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无疑是告诫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好好地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地做好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工作。
然而我们偏有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严重的慵懒散奢等“四风”问题,一些同志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对工作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吊儿郎当”,这自然而然地就可能出现工作失职,给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党委对这些工作不尽力,敷衍了事的领导干部,追责是理所当然的。
像屯昌南吕镇政府民政助理陈仕经这样的干部,明知道低保发放在农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工作,然而自己却不认真对待,致使一些群众重复领取五保供养金和农村低保金,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对这样的干部追责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