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曾出台规定,本省客运企业可享过路过桥费半价优惠,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就不能享受。《反垄断法》实施6年后,河北省政府涉嫌制定了歧视性规定,成为首个遭“反垄断调查”的省级行政机关。(9月13日 新华网)
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反垄断专题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通报了河北遭“反垄断调查”事件。许昆林称,日前,发改委接到了韩国大使馆的举报:河北对本地客运企业制定了优惠政策,过路过桥费打“对折”,只收半价,但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则无权享受这一优惠,这涉嫌歧视性规定。国家发改委已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执法建议函,建议立即责令三部门改正错误。
省政府遭“反垄断调查”,说明了我们国家反垄断工作越来越得到加强。近一年多以来,包括很多知名企业都受到了反垄断的调查,一些违法企业并被处以巨额罚款,比如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向奶粉企业举起了反垄断大刀,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等多家知名奶粉企业收到了6.68亿元的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远超过当年2月茅台、五粮液的4.49亿元罚单,近日,关于谁谁谁又收到天价罚单的消息正持续被释放出来,这是我们国家搞好市场经济经历的,也必须做好的工作,才能确保市场的有序竞争。
省政府遭“反垄断调查”,说明中国反垄断调查不是内外有别。近日,随着一些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相继接受反垄断调查,于是就有一种论调,认为中国反垄断执法存在选择性执法,主要针对外资企业。从现在河北省政府遵守反垄断的调查情况来看,这些担忧大可不必,中国反垄断调查不管是对外资还是内资都是一视同仁,连省政府违反了也要进行调查,所谓“选择性执法”的担心自然是杞人忧天。
省政府遭“反垄断调查”也警示我们各级政府,在政策的制订上一定要依法依纪,否则就有可能涉嫌违法,把自己陷于尴尬的境地,因此在政策的制订上要从法律的层面三思而行,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