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8月12日和26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湖南益阳市南县人民法院9月5日对备受关注的“镇政府告县政府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南县人民政府和南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给南县三仙湖镇三渔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并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9月6日潇湘晨报)
该案缘起三仙湖镇人民政府和三渔场之间一起土地所有权纠纷。2005年,南县国土局向三渔场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三渔场村民集体。但三仙湖镇政府认为渔场一直是镇政府资产,要求县国土局重新确定土地为镇集体所有并颁发新证。并以“主体不具法人资格”和“未进行公示”为由,将南县国土局和南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现在“镇政府告赢县政府”这是很有看点的。
“镇政府告赢县政府”的看点首先在法律的胜利,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好的诠释。众所周知,镇政府是县政府的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在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封建文化的国度,“官本位”意识在很多人的头脑中存在,下级服从上级是大家公认的天经地义的事,现在作为下级的镇政府胆敢告作为顶头上司的县政府,本就给人有“大逆不道”的感觉,现在居然还赢了,这无疑是告诉每一个人,每一级政府,大家都必须依法办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镇政府告赢县政府”的看点其次在一级政府如何依法办事。很长时间以来,“法”和“权”的斗争相当的激烈,是依法办事,还是谁的权力大就按谁说的办,在一些地方困扰中很多人,今天“镇政府告赢县政府”无疑是告诉每个人,告诉每一个领导干部,无论是谁,都应该敬畏法律,都应该依法办事,这对一些地方政府首脑是有警示意义的,在自己做出每一项决定的时候,必须要合服法律的规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否则自己就可能送上被告席。
“镇政府告赢县政府”的看点最后是,今后类似的时间会不会大规模地上演。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超越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力,一些地方不依法办事的情况还很多,随着“镇政府告赢县政府”的示范效应的出现,会不会又更多的基层政府、法人、个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把一级政府送上法庭,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