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有网友在天府社区发帖称,一辆挂着川W0725警牌照的警车在乐山博睿特外国语学校附近停放,疑似“公车私用”。9月2日,记者从美姑县公安局了解到,该警车是美姑县公安局所有。(9月3日四川在线)。
随着事件的调查,该车为美姑县公安局的公车,而当日是该局的一名副局长到乐山办理一起醉驾索赔案件,顺便开车到学校看望了一下自己的侄儿。这是典型的公车私用,公车的主要工作是在工作中使用,除工作外,拿着公车去干自己的事,都属于公车私用。
公车私用不单单只是违纪,公车私用的实质就是腐败问题,因为凡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从本质上讲都是腐败行为。
公车私用长期以来是社会公众反映最强烈的话题,也是当前最难解决的大问题。 正因为如此,对于“车轮上的腐败”这一“毒瘤”,党和政府自始至终都在努力解决。而且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在事情曝光后,副局长还沉浸在自己只是“顺便看望了一下侄儿”的正当理由中,觉得这件事情的影响还不至于那么严重,熟不知,做为一名领导干部,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
公车私用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占,是一种违法的经济行为,所以,对于涉事官员不但应该由行政处罚,也应该由经济处罚,而且越是级别高的官员处罚应该越重。
要加大公车私用的处罚力度,明确公车私用处罚标准。这是当前对公车私用的首要之急,还要发动广大民众去监督,否则还会有人利用公车去干一些自己的私事。
作者:吴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