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把有“道德问题”的干部清除去很有必要
2014-06-05 17:28:31   豫闻网   评论:0

  近日,广西宁明县通报3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典型案件,其中,宁明县城中镇人大副主席王某结婚后仍长期与他人保持两性关系而被免职,另有多名公职人员因违规使用公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处分。(6月5日 新华社)

  前不久,有媒体梳理过去一段时间落马的24名省部级高官中,发现有5个涉及“道德败坏”。除此以外,还有的有“严重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生活糜烂”等情况发生。由此看来,官员腐败后面,总有或多或少的道德问题,这对党风政风民风的影响都是很不好的,群众对此也是很有怨言,因此宁明县对该县城中镇人大副主席王某结婚后仍长期与他人保持两性关系而免职是很有必要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竹立家等专家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曾经解释说,对官员作风问题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官员“与多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包养情人”等生活作风问题,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定,可处以党内处分。现在党委严格管党,从严治吏,狠抓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对王某进行免职,既合法也合理,更是顺应群众的要求,这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级党委对干部作风问题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都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狠抓党员干部的个人作风问题。年初,重庆市江北区发布党员干部“正言正行正身”十条禁令,其中就有严禁涉足色情场所和与配偶以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如果违反,处理方式有三种: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由此看来,在各级党委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今天,把那些有“道德问题”的干部清除干部队伍,确保干部队伍的风清气正是很有必要的。

  党员干部,从你在党旗前宣誓的那一刻起,就预示着你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你就应该在道德上更加自律,如果你屡教不改,被清除干部队伍,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作者:江文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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