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干部“庸、懒、散、慢”等顽疾 ,2012年6月,贵定县出台红头文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制度”的规定。据悉,自实施干部“召回制度”以来,已有7名部门一把手被予以免职或降职,另有4名一把手被召回培训,对5名科级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5月26日 中国新闻网)
贵定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是通过对领导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勤政廉政情况,再加上群众日常满意度测评等进行考核,“通过综合评价分析,如果这个干部不能胜任其所担任的工作,将被召回。”他说。据了解,被召回后,“召回人员”将进行为期1个月至半年的学习,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并邀请业务骨干“传,帮,带”。
通过这干部不得力“回炉再造”的政策,从另一方面提高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更增添了工作的压力,促使其不得不在工作上积极认真负责,并且是时刻自学,保持一定的知识和能力。
从科级干部“召回”制度实施以来,贵定县先后对3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召回”学习培训;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改任非领导职务,对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降职或免职。
逗硬这样规章制度,对不称职的干部“召回”再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相信这也是极大了震慑了更多地党员干部,更要认真做到在其位谋其事,而且还要谋好事。
笔者认为,这样规章制度还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这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整个干部队伍,开展系统学习是为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服务水平,通过查缺补漏,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文/甘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