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贫困县戴上帽子不愿脱下一样,湖南省通报发现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也是戴上“低保户”就不愿意脱下了。(网易新闻,1月2日)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这是国家保障百姓基本生活、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而不得不说的是,这一政策在执行落实的过程中变了味。此次曝光的湖南低保“乱象”,最先是在“电视问政”中被曝光,随后纪检等部门成立了9个“小分队”,对该市36个乡镇“死人保、富人保、关系保、福利保”等进行清查。截至目前,该市共发现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在部分村,对原有低保户“推倒重来”,经过民主评议、公示等正常程序重新产生低保户。
农村低保是针对农村籍群众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于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低保金额一般没有很多,施行的是补差制度,一般一人只有数百元而已,这些钱在富人眼里算不了多少,但是可以给予一个贫困家庭以生活补助,这也正是低保制度的设立原因所在。
然而新闻中所报道的耒阳市长坪乡一村出现的低保乱象,竟然有“死人保、富人保、关系保、福利保”,有是人已经死了低保金却一直发放,钱到哪到谁手中又能知道。有的人家庭生活宽裕,甚至有车、有房产,却也伸手向低保金索取。有的人本着和低保管理者的人际关系,将低保户的名额攥在手中。
低保“戴错帽”,危害的不仅是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更是严重损害了国家政策的权威性,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出现这类现象的原因在于民政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对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没有认真进行复核,也未及时对低保死亡对象进行审查、核减。地方镇村干部手掌“大权”,却误用了权力,将权力变为谋福利的工具,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局级部门责任人是审核方面把关不严,未履职尽责,也是一种失职行为。
笔者认为,只有负责低保的管理者们能够用好手中的权力,将低保发放到理应得到的贫困家庭手中,而不是违背政策本意,将其“戴错帽”变成“福利保”,让低保失去其本来的意义。(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