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为官不为”还要强化担当与责任
2014-11-07 19:28:51   豫闻网   评论:0

  日子、效率低、服务差、不认真履职……这些“为官不作为”的公职人员在福州受到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有近百名不作为、慢作为的公职人员被效能告诫。(来源:新华网11月6日)

  治理“为官不为”的新闻报道比比皆是,各地也相继出台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的意见和办法,其中就有山西省委的“三个一批”、德阳市的“十不为”治理等等。此次福州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治理“庸懒散拖”的意见》,福州市效能办表示,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庸懒散拖”现象,存在“为官不作为”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公职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将面临严肃追责。福州市委负责人表示,要整肃“为官不作为”现象,加大问责力度,铲除“老好人”“太平官”“逍遥官”的生存土壤,强化“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担当意识。

  中央整风肃纪和整治“四风”以来,仍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身上存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现象。在现实工作中表现为: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谋其责,对领导或者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总是贯彻落实不到位,本该属于自己的工作总是想方设法的推脱,敷衍塞责,缺乏了敢于担当、“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这样的“为官不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让人民公仆形象大失民心,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林则徐在《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一诗曾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从政信念呢?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担当与责任,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只有不畏困难,面对矛盾突出问题时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决策和失误时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时敢于亮剑,在大事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这才是我们的干部应有的品质。我们的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要做到食民之禄,忧民之忧,积极主动作为,才是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者:李晓雪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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