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私人会所,特别是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披上隐蔽的外衣,为部分贪图享乐的党员干部提供了奢靡的“合法”、隐蔽场所。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有效刹住了“四风”,尤其是奢靡之风势头。但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仍然顶风作案,搞“上有政策或下有对策”,由地上转入地下,由公开转入隐秘,以各种理由进入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的名目繁杂,实为高消费的私人会所,以工作名义大肆消费、享乐。有买卖就有杀害,有消费就有市场,官员的奢靡,公权力的丧失,尤为私人会所提供了土壤和温床,无形中助长了商家大量占用公共资源建立高档会所,侵占了公众的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暂行规定》的出台,对私人会所的泛滥来了一记当头棒喝,消除了奢靡之风滋生的载体,让一些贪图享受的党员干部无处可去,让公共资源还于民,值得我们为之点赞,拍手称快。
如何让规定不成为一纸空文,真正刹住奢靡之风,群众很期待,关键在加大执行力度。首先应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已经设立的私人会所依法依规整治,该关停的坚决关停,改停业的立即停业,要一查到底。清理整顿要坚持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其次,要杜绝新审批在公共资源中开设私人会所。再次,要加强监督检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从重处罚,防止死灰复燃,让奢靡之风无处遁形。没有消费就没有市场,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筑牢思想防线,自觉不进入私人会所,让私人会所自然消亡,让公共资源回归公众。
作者: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