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书记”的“生意经”再揭制度之殇
2014-09-18 16:07:04   豫闻网   评论:0

  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9月16日新华网)

  晏金星在泗县10年间受贿600余次,“卖官”近百次,成为名符其实的“官帽”商贩。“帽子书记”谙熟“生意经”,只要给钱就派发帽子,并且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将“好好先生”演绎得淋漓尽致。官帽“戏法”无情地戳痛制度软肋。

  俗话说,“在商言商”,一把手一旦成为“经济人”,手中职权就成为了霸权,一心只打造自己的“贸业”帝国。“花钱买乌纱帽,戴上帽子后就加剧敛财,再购买更大的乌纱帽”便成为个别官场别样的风景。

  买官、买官可谓是官场“大忌”,践踏的是国法党纪,毁掉的是干部形象、政府威严,损害的是社会公平、群众利益。缘何帽子交易如此盛行?笔者认为,一方面由于“批发商”自己曾经也是消费者,官位在买方、买方眼里就是明码标价的商品,自己上位后,自然要延续这一“默契”,更重要的是要收回“成本”;另一方面,攀比心理作祟,别人都敢玩“帽子戏法”,自己有何不敢?再说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晏金星绝非是敢吃螃蟹的第一人,要斩断“官帽”交易链,需要制度发力。首先,健全监管制度,对“一把手”巡视常态化,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用“重典”让“帽子书记”们自觉悬崖勒马;其次,完善干部录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彻底破除“一把手”的集权格局,以“政绩”论英雄,对买官者一票否决,并外加三十大板。铺好制度的轨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买卖双方才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帽子生意”才能日渐衰败。(文:秦一皓)

责任编辑:xiao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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