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西 “六个严禁” 整治党员干部纵酒点赞
2014-07-17 16:45:12   豫闻网   评论:0

  一些党员干部“革命小酒天天醉”,结果“喝坏党风喝坏胃”,群众和家属意见一大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通知,明确“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等“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人民日报》2014年07月11日)

  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颁布以来,广西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强力整体推进,全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涉酒所引发的问题及负面影响比较突出,个别甚至酒后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坏。

  纵酒向来误事,古往今来的例子一大堆。如淳于琼酒后失粮草致官渡之战袁绍大败;典韦醉酒,失双戟最终被杀;张飞醉酒失徐州等等。而在现今的官场上喝死的村主任、村官、副局长更是不时见诸报端,更有甚至刑警队长喝醉酒去米粉店买奶茶,没有就开枪打人,其恶劣影响建国后几十年未见。

  纵酒被称为恶习早已有之,我们的党员干部也是深有了解,但是一坐上酒桌就管不住手管不住口。兄弟情义喝一杯、工作关照喝一杯,“酒是粮食精少喝为革命”,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的结果就只能是烂醉。有的酒后失德失态,有的酒后滋事闹事,不光是给自己丢丑,也给当地党委政府抹黑。纵然没有闹事的,第二天一身酒气面对办事群众留下的印象也是极差的。所以酒这个东西对公职在身的官员来说真不是好东西。

  笔者认为,作为领导干部,不管是在公众场合还是独自一人,都应该以严格的要求来要求自己,在公务时间,必须做到滴酒不沾,将工作和群众放在首位,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新风正气。下来之后,牢记自己的公职身份,慎言慎行,以自身实际行动维护好党风政风,维护好干部队伍形象,也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才是一个党员应该坚守的正道。

  网名:奋进男青年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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