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城区一些公共场所、电线杆等处张贴着“求助书”称,4月13日,巴中城管一名副中队长拒交两元停车费,与收费老人发生纠纷,后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巴中市城管部门表示,该副中队长侯飞甫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目前,警方已通过网络回复,称侯飞甫已被刑拘并逮捕,5月16日,警方已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月26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事件发生当时看到很多人围在事发现场,她跑过去看到梁宗仁已经倒在地上,刚开始只是抽搐,不一会儿,后脑勺位置就开始往外流血。听现场人议论,说是一辆红色小轿车不愿意交两元钱的停车费,老人同车主理论,车主强行开车离去致老人摔倒在地。
然而,这一切发生后却被告知,当事人不是正式职工,只是一名志愿者。据巴中市城管局一支队支部书记辛荣昌表示,侯飞甫系该局的驾驶员,平时为了工作方便,被任命为中队副中队长。但他既不是该局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城管局与侯飞甫签订的是一份“志愿者协议”,侯飞甫只是该局的一名志愿者。
出事就被称为是临时工,是志愿者,这是多年来形成的惯性。的确,近年来,不管是很多行政执法事件中,还是很多部门单位也好,如果出了什么事遭媒体曝光后,总是喜欢用“临时工”或“合同工”来推卸本该是单位所负责的事情,而此时“临时工”往往也成了曝光事件的代名词。
不管是正式工也好,志愿者也罢,这名“城管”既然被任命为巴中城管的副中队长,就属于城管队伍的一员,因为拒交两元停车费,与收费老人发生纠纷,后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实属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不仅让广大网友愤愤不平,笔者对于这一事件也是相当的气愤。笔者甚感心寒,难道这种场面不是对现代和谐社会的侮辱么?
诚然,受编制数影响,目前在一些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仍聘有较多“临时工”。由于是编外聘用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部分 “越界”和“越权”现象。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不管是有编制的城管也好,没有编制的志愿者也罢,拒交停车费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不仅令人心痛,更是有违宗旨与原则,明显与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背道而驰,相关部门理应严肃查处,并重重惩处。(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