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费存欺诈 消费者依法获赔偿
2016-03-14 10:21:43   豫闻网   评论:0

  2015年河南省消协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

  鹤壁市牛女士于2007年在某银行办了一张金卡,该卡是免年费的,她同时开通了短信提醒。今年4月28日,牛女士用该卡购物消费了15.6元,即刻就收到了短信扣费提醒,但是卡上余额显示却与扣费前不符,相差了120元,而这120元却没有任何信息。带着疑问,牛女士立即到银行打印出了该卡本月消费的明细帐单,有一项“帐户管理费”扣取该卡120元。她向银行反映情况后,银行即返还了牛女士该笔费用。由于该卡已开通8年,不知该笔费用是否一直在扣除,于是牛女士又来到银行要求其提供近几年的帐单,在对帐中她又发现从开卡至今银行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扣除其帐户内共计452.28元的帐户管理费。虽然事后银行将452.28元费用已返至牛女士卡上。但牛女士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严重损害,要求银行进行赔偿。

  消费者协会调解过程中,银行解释称是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帐户管理费误扣,但是该费用银行人员从未告知,牛女士也没有收到扣费提醒,消协认为,银行已构成了消费欺诈。根据新《消法》规定,金融也是消费。《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消协经过多次调解,牛女士终于在5月12日拿到了银行赔偿款830元。

  提示:做明白消费者 防止银行“闷声”收费

  在日常生活中,银行卡以其方便、安全、快捷的特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人们逐渐习惯了用银行卡来进行消费,银行卡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收费多、不透明、乱也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在此,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1、申请办理银行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办卡须知,尤其是关于年费规定的条款,不要机械地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直接致电办卡银行客服中心,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后在办理银行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尽量减少多卡“傍身”,银行卡不是办理越多越方便,及时清理不经常使用的“睡眠卡”,防止稀里糊涂“被收费”。另外,未激活的银行卡,也可能会产生费用,拖欠银行年费,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3、尽量开通短信服务,留意银行账单,第一时间掌握资金情况,做个明明白白的消费者;4、银行有义务将服务项目、内容、价格等涉及消费者利益的信息及时告知,同时消费者也应留意办卡银行的相关信息;5、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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