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以死“谢罪”,百万贿款归国库
2015-01-21 19:16:13   豫闻网   评论:0

  南通市纪委通报2013年以来查处的南通城建系统6名腐败分子。其中,南通市房产局原局长陈西在列。当年12月28日,陈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妻主动退还赃款700余万。近日,网络曝光陈西在家中自杀身亡,事发时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随后,现代快报记者通过当地警方证实了这一说法。(现代快报,1月21日)

  2013年查处的南通市房产局原局长陈西曝光在家自杀身亡,尽管如此,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裁定,判定没收陈西受贿所得711.25万元,上缴国库。据悉,该案是江苏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违法所得没收案。

  出生于1950年的陈西,1997年12月任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局长。2008年2月,陈西任南通市房产管理局调研员,并于2010年3月退休。退居二线后,陈西当选为南通市房产协会理事会会长。2013年5月23日,陈西还以南通市房产协会理事会会长身份参加南通观音山新城投资开发促进会活动。在2013年12月28日,陈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妻主动退还赃款700余万。陈西因做过换肝手术,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这期间,陈在家自杀身亡。

  贪官自杀,岂能逃避责任?在查处犯罪过程中,常常遇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逃避法律惩罚,在作案后或者事发前潜逃。尤其是一些腐败犯罪分子,有的人逃往境外,有的将犯罪所得财产转移到境外,有的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或者归案后畏罪自杀。2013年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列出专门章节,设置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这有利于严厉惩处贪污贿赂等重大犯罪。

  也就是说,贪官就算是逃匿或死亡,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诉讼已经无法正常进行,但是其犯罪事实没法逃避,也必须依法追究违法所得的处理。

  作者:小米渣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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