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18年,因在打击沈阳刘涌黑社会案件中荣立一等功,从县委“一把手”最后升任为副省级城市的检察长。在19日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涉受贿罪的一审判决现场,张东阳因“长期与腐败做斗争”而被一路提拔的工作履历,引发特别关注。(搜狐网1月20日)
“打黑英雄”张东阳是在2014年2月辽宁省两会即将闭幕时,被中纪委专案组从两会现场直接带走,并对其宣布双规决定的。从两会现场直接被纪委带走,这也给在会人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日前,法律的判决终于出来了,根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判,张东阳犯受贿罪,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打黑英雄”到腐败分子的巨大落差,令张东阳本人也难以接受。
一边是高举反腐大旗,“长期与腐败做斗争”,荣立一等功,从县委“一把手”最后升任为副省级城市的检察长。另一边是应亲属请托骗取过亿元国家土地补偿款,4个装水果的大纸箱装满现金。一般人很难想象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景象是在描述同样一个人,但对张东阳来说,事实就是如此。其实翻看以往的案例,从“打黑英雄”沦落为“阶下囚”的还不少,其中同样让人意外的还有文强、王立军、郑少东,这些人是大家公认的公安部三个打黑英雄,人生轨迹都很类似:平民子弟、优秀青年、杰出警察、当官蜕变、徇私枉法、死刑死缓。
张东阳作为党委部门的干部,骗取过亿元国家土地补偿款粗看让人觉得有点蹊跷,土地补偿按理说跟他的职务管辖范畴没有一点关系,但从中也透露出正是因为“一把手”的权力缺乏边界设定,让张东阳敢于利用自己职务的影响力委托其他干部为其谋私。这也再次表明,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是不少领导干部走向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不管是基层工作人员也好还是“一把手”,监督不能留死角,必须做到全覆盖。这也提醒今后的反腐工作要在强化对各个层面权力的约束上下工夫。
作者:罗云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