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发展党员,实行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双向联审”制度;村干部亲属发展党员,实行严格审查制度;长期不发展党员,实行预警谈话制度;违规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为解决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2012年以来,山东临沂市实行五项制度,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全市发展党员信访量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2013年下降30%,2014年下降40%左右。(1月9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的、细致性的重要工作。因此要结合地方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同时要查找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归纳总结,认真梳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其研究,根据不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的解决方案,全力帮助基层党组织理思路解难题。在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层层明确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坚持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切实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要积极树立典型,充分重视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着力引导党员亮出身份,做出表率,用无声的行动激励人、引导人、凝聚人,使党的先进性得到充分发挥。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