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通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和2014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市委书记李维员仍继续顶风收受下属单位和私人老板所送钱物。在其直接带动和影响下,乐昌市一些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逢年过节竞相收送“红包”礼金。经查,乐昌市收送“红包”礼金涉及班子成员27人,乡科级干部45人,涉案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搜狐新闻1月06日)
市委书记全然不顾八项规定收送红包,那整个市的其他公职人员还能认真履行其规定吗?如果“一把手”领导已经开口要红包了,下属工作人员到底是送还是不送呢?答案很简单,领导犹如普通工作人员的衣食父母,领导高兴那么下面工作人员的日子就好过,领导要是不高兴,那说不定“饭碗”都保不住。所以,为了让领导高兴,那领导要什么就给什么吧,不就是红包嘛那就送红包,花钱消灾。
但是,“一把手”何止一个,有市“一把手”、区县“一把手”、街道“一把手”等等。市级“一把手”默许下一级“一把手”送红包,而下一级单位觉得这红包确有点冤,只能从自己的下一级“一把手”分担一点了,所以又默许了自己的下一级送自己红包。如此而来,就形成了长长的腐败链条。
这链条中牵涉到的各公职人员,其实还是有很多“无辜者”,他们只想安安静静的在自己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领着一份普普通通的薪水,一辈子平平安安就好,但是时局不给他们这个机会。深在此局就别想独善其身,这浑水是趟定了,所以形成了“塌方式”腐败。
由此可见,要想政治清明“一把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一把手”就是整个地方公支队伍的核心,整个公职队伍的工作状态、作风状态都会随着“一把手”的思想状态而改变。如果“一把手”不正,那这本该是正风肃纪的“领头羊”就会成了“腐败头子”。
作者:胡臣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