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讣告遮了谁的羞?
2015-01-05 17:35:55   豫闻网   评论:0

  1月2日上午,位于漳州市区元光北路一小区里的某商会内,一名男子喝酒猝死。林某的家属称,他是在家里陪亲戚吃饭喝酒,但其单位讣告却称: “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中国新闻网 1月5日)

  经了解,死者为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七建”)的党委副书记林某。在事件发生后,而省七建的相关负责人称,事情发生在假期,也不是单位行为,不会介入此事。但贴在在省七建大门的墙壁上的白色讣告上写的逝世原因为:“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元月2日凌晨逝世,享年53岁。”

  想来,因病死亡和因酒死亡对于单位形象的影响截然不同,而且,干部喝酒猝死的新闻屡见报端,却依然能引起轩然的舆论大波,这背后自然不是喝酒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干部的作风问题,这其中不仅涉及猝死干部本身,也可能让所在单位领导或同事遭到非议,即使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也该遮遮羞,这种举措也无可厚非。

  但当真实情况被揭穿后,总是带有另一层意味,不再是“善意的谎言”。找借口无非就是为了掩饰不那么光明正大的死因,或者还夹杂着相关部门的心虚。若真如其领导人所说与单位无关,那为何不能大胆的公布死亡真相,难道真的就只是为了替死者自圆其说?但对于事发当日是否接受宴请,该负责人称“不大清楚”。这样的说辞似乎又藏着些猫腻。

  在工作日喝酒猝死被定性为“因公殉职”,在节假日喝酒猝死叫做“因病不治身亡”,这一块块遮羞布,背后都是在掩饰干部的作风问题。不论是胡吃海喝的觥筹交错还是嗜酒成性的贪杯,都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形象。正如这件事情,尽管真相不可知,但还是暴露出干部的作风问题,即使缩小至私人宴请,干部也不该忘了“度”,伤了性命。这也暴露出相关单位在干部监管上的不严密,干部作风无小事,无论公与私,都因维护好干部形象,谨记作风准绳。

  对于已故之人,不该太过苛责。但相关部门还是应该高度重视,将干部作风监管之笼扎紧扎密,切莫总是时候才找遮羞布,要加强干部监管和干部作风教育,引导干部时刻谨记干部身份,以更好的形象服务于民。(陈央)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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