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深冬,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春潮就已涌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让这个春潮更加激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被广泛解读为农村土地改革“三箭齐发”,标志着新一轮土改大幕正在开启。(12月15日人民网)
根据此情况,笔者认为要以改革为动力,破解农村发展难题,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首先要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动,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的基本保障。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不能脱离实际、脱离国情,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必须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坚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前提下,借助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征地制度,实现我国土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其次要要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充分释放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要妥善解决居民的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保等问题,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