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专为“毒凤爪”,官员这般通情达理?
2014-12-02 18:01:56   豫闻网   评论:0

  有道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调研员戴士友先后13次受贿,放任不良商家生产千吨“毒凤爪”流向16省,造成严重后果。(网易新闻,12月2日)

  当前国家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由于很多非法企业、商家的存在,食品问题已经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成了政府当仁不让的重要责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严格抓好食品安全必须放了至关重要的位置。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身居食品安全要职的官员,被他人收买,放纵不良商家数千吨的“毒凤爪”流向数个省份,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本来是不合格的产品,然而就是背地操作过后,副局长一签字反而成了免检食品,最后成了流入市场、流向人们餐桌的垃圾食品。

  来自浙江省的梅照和等人的老乡梅山存、梅山秀、梅照府等人共同出资55万元,在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成立防城港市正恩食品有限公司,由梅山存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以生产泡椒凤爪为主,原料主要由他人从东兴市走私冻鸡爪。为了除去生鸡爪的血迹和异味,使泡椒凤爪外表好看、长时间保鲜,梅山存等人想到了使用过氧化氢,并形成了一套生产流程。

  这样一大批的不合格产品,按理来说是很难流进市场,不良商家也更无从收益。但是,他们向担任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连续十几次行贿,就是这样,他们获得了免检之门,不法商家打通了渠道,官商勾结,可以说是祸国殃民。

  如今贪官已经判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此案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为何一个副局长权利如此之大,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又该如何管控一二把手的权利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更需要我们反思。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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