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等社会示范人群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中新网11月26日电)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一条醒目的警语。但长期以来,这一世人皆知的道理,却被公众置若罔闻。致使吸烟的人,自身难受;不吸烟的人更是苦不堪言;吸烟的有公务人员,有家庭教师,有医务人员,更有普通百姓。然而公务人员作为一个国家行为文明的导向,在全面控烟的形势下,公务人员当规范自己的举止,当好禁烟的带头模范作用。
在雾霾盛行,PM2.5指数严重超标的今天,清洁的空气逐渐已经成为人民的一大奢求。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常常由于一些人的不良习惯,弄得是烟雾袅绕,云里雾里。更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的吸食二手烟,许多吸烟者周边的同时朋友已经换上慢性咽炎,长期恶心干呕,给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要改掉这一陋习,公务人员应当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主动拒绝吸食香烟,不给周边的人散发香烟。思想上,要清醒的认识到吸食香烟是一种陋习,其不仅有害自身与公共健康,同时对公共安全存在隐患。行动上,公务接待中,不再相互散发,主动在办公区域张贴禁烟标志。在条例禁止吸烟的区域,严格遵守其要求,不吸;在条例中尚未明确的区域,减少吸;逐步养成,少吸烟的习惯,最终达到不吸烟的目的。
作者:赵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