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中,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原副书记熊祖模的人生转了两次急弯,一次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刑11年,一次因检方撤回起诉重获自由。(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熊祖模既是不幸但同时又是幸运的。不幸在于时任县委副书记的他竟因莫须有的“滥用职权、受贿”问题被羁押了2年多时间,并被遵义中院一审判刑11年。幸运在于其提出上述后,贵州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最终检方撤回起诉,让熊祖模重获自由。
熊祖模成为“幸运儿”,是因为赶上了一个好时期。熊祖模从2011年12月接受调查,到2013年11月接受重审,期间国家政治领域、执法司法领域发生了许多大事,使他的案件出现重大转机。特别是在十八大后,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司法责任制, 一系列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改革举措,对于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熊祖模生得逢时,在他受审期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重视证据、疑罪从无”已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终究洒到了熊祖模的身上。尽管熊祖模深感委屈,但他在拿到《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时,仍“感动法律在最后一刻守住了底线”。
熊祖模成为“幸运儿”,很大程度上沾上了反腐的光。司法腐败是造成冤假错案的根源所在。有的冤假错案案,是个别领导公报私仇、发泄私愤造成的;有的是行政干预造成的;有的冤假错案,执法和司法机关明知是错的,但由于维护面子、保住位子等原因而不会去纠正。“熊祖模案”在一审之后,迅速成为遵义市和道真县的反腐典型案件,县纪委的报告和全市干部大会中,这一惩治腐败的案例被多次提及。按以往的情况,熊祖模已被看作反面典型,翻案的可能几乎为零。但熊祖模“运气”极好,在他提出上诉后不久,时任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被查落马,干预案件的主要因素被排除,为他翻案创造了良好机会。反腐起到了消除邪气、匡扶正气的作用,若不是强势反腐,不知道熊祖模及其家人在“喊冤申诉”路上还要苦苦挣扎多久。
强力反腐和深化改革让公平正义洒满大地,熊祖模作为受益者应倍感荣幸。
作者: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