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初至今,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失联已40余天,除证实其失联属实之外,目前,当地仍没有公布更多消息。(9月22日新华网消息)
一个副市长失联40几天,最终是因为警方的一份排查提纲被人在网络上曝光才进入公众的视野,本应该由官方发布的新闻却被动进入“网络曝光——官方证实”的“倒叙”模式,到底是什么让当地官方为什么早已掌握却未予以公布?
虽说郭副市长的失联原因未有定论,但纵观近年来的官员失联事件,多和贪腐关联,当地官方认为这是件不光彩的事,有损地方形象,于是就想方法捂着,想着找到后再发布相关信息,殊不知,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人为的隐瞒都有可能造成自己在舆论中的被动,只有主动公布相关信息,将公权置于阳光之下,让公众的知情权不再“失联”,这才是上策。
官员的失联、外逃,对当地政府部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会使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降低,政府形象也大打折扣。而要防范官员失联,如何反腐是关键。
完善制度是反腐的基础。从制度和源头着手,推进领导干部财产公示、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的完善与落实,推进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把官员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公权在阳光下运行,使其没有机会贪。
有效监督是反腐的保障。对于官员的监督,仅靠日常内部的管理制度并不够,毕竟作为官员,手中都有一定权力的权力,想要突破内部的管理制度很容易,关键是要做好信息公开,让上级纪检、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参与到日常的监督中,要让这些官员时时刻刻觉得后面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使其不敢贪。
严厉惩戒是反腐的关键。现在有不少观点认为,《刑法》中关于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太“老”了,应该“与时俱进”。笔者认为,对经济犯罪量刑标准宜严不宜松、宜高不宜低,在人均收入大幅增长的今天,量刑标准的严格将对官员贪腐能起到更有效的警示作用,可加大其犯罪的成本,使其贪不起。
官员失联现象说明在当前反腐力度下,正使他们的一些贪腐现象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而这些阴暗的东西一旦暴露在阳光之下,必然会使相关政府部门产生“阵痛”。要防范这种官员失联所带来的“阵痛”,就必须斩断其与贪腐的关联,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张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