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屋外搭的棚子里睡了大半年,有了新房再也不受这个罪了。”9月12日,搬进翻盖的新房里,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宋老家村村民王祥脸上露出笑容,“俺也没啥亲友,多亏了市里干部上门帮扶。”(9月20日 《安徽日报》)
亳州市把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作为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要求帮扶干部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认真摸清实情,分析致贫原因,一户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脱贫措施,从享受低保、就业培训、医疗卫生、子女入学、危房改造等方面入手,不仅要“输血”还要帮助“造血”。
笔者认为,干部帮扶群众,必须摆脱传统的“输血”思维,认为逢年过节能够给群众送财送物,提一桶油,扛一袋米,拿一个红包就是帮扶群众了,这样观点是落后的,这样的帮扶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对农村困难群众真正摆脱贫困,脱贫致富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此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深入群众帮扶群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智”扶群众,帮助群众“造血”,让群众找到一个脱贫致富的手段,这样的扶贫才是有实效的,这样的帮扶才会让贫困群众即使离开了我们的帮扶干部,也不会重返贫困。
领导干部走群众路线,帮扶群众只可能是一段时间的,不可能是永远的,因此领导干部在走出机关大院,走出办公室,帮扶群众的时候,一定要把重心放在“智力”帮扶上,要根据农村群众的实际情况,给农村群众制订科学有效的发展计划,要让群众找到一条适合他自己发家致富的路子,这样的帮扶才是一劳永逸,有实效的帮扶。比如指导农村群众发展特色的种养业,栽种大棚蔬菜,养殖高附加值的特色牲畜。总之必须要在开阔群众的视野,更新群众的观念上入手,指导困难群众发家致富。
“家有千金,不如薄技随身。”领导干部去帮扶群众,必须在“智”扶群众上下功夫,增强困难群众的本领,提升他们致富的水平,让困难群众真正地摆脱贫,过上富裕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