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父亲发生车祸以后,我们就起诉到了你们法院,法官很有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今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法官的调解工作做得很好,谢谢你们!”2014年8月26日下午4点,在丘小某家里,看到覃塘区人民法院的黄敏开副院长和唐智敏法官来看望他的父亲,详细询问病情,他露出腼腆的笑容,不断小声地对法官说“谢谢”。
这是一起发生在2014年1月2日早上7点的交通事故,当时,谭某民驾驶他自己所有的小型客车沿324国道由根竹往黄练方向行驶,72岁的丘某(丘小某的父亲)驾驶人力三轮车对向行驶,在324国道1542KM+300M处,丘某驾车横过道路到达对向非机动车车道后往黄练方向行驶,就在这时,因谭某民驾车不在机动车车道内行驶,且未按操作规定安全驾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丘某昏迷受伤了,两辆车亦不同程度地损坏。贵港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作出谭某民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书。谭某民向丘某支付了医疗费10万元,然而,对于丘某的住院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于是起诉到了覃塘法院。唐法官接手这个案子后,她详细地分析了案情,发现被告谭某民其实很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于是拟好调解方案,在7月25日开庭当天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能通过调解让丘某更快地拿到赔偿款,在她清晰地释法,明白地说理后,双方在开庭当天就同意了调解方案,这样高效率的调解让双方都省事不少。8月26日,丘某的儿子丘小某到法院领取了赔偿款。
为了做好案后回访工作,黄副院长和唐法官决定再去看看丘某病情恢复情况以及其对法院工作是否满意,于是在8月26日下午一同来到丘某的家里,和丘某及家人进行了交谈,看到丘某如今已经能坐一段时间,而且拄着拐杖能走路,能简单地进行交流,两位法官感到很高兴,他们还不断地叮嘱家人要多扶丘某起来锻炼锻炼,慢慢恢复起来。两位法官的到来亦让丘某家人十分感动,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案后回访工作是该院为了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出的一项举措,主要是分别由主办法官或监察室的同志进行案后回访当事人,主办法官亲自回访当事人主要是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监察室的同志则会通过电话访、信件访、实地访等灵活多样的追踪回访方式,不定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主要是为了掌握法官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的廉洁行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法官为民服务的良好作风,树立起覃塘法院的良好形象。据了解,该院1-7月的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42%,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黄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