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父母之命闪婚 终婚姻无爱而离
2014-07-25 16:35:59   豫闻网   评论:0

  婚姻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之上,没有感情基础而迫于压力的婚姻,就会面临倒塌的危险。2014年7月23日靖西县龙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父母包办而导致的离婚案,双方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

  许彩萍与黄勇两家的父母是生意伙伴,得知彼此的儿女年纪相当,男未娶,女未嫁,于是乎他们有了结为亲家的意愿。2011年1月两家父母在未征得儿女 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媒人为两人订了亲。迫于父母之命,许彩萍与黄勇相识三天便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因双方性格差异巨大,仅共同生活了几天即闹分手。双方父母坚决反对,并劝说老一辈人也是这么生活过来的,最后逼迫两人签下“结婚合同”结伴终身,约定于次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无奈之下,两人只好随同父母一起到民政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双方登记结婚后,许彩萍与黄勇依然无法和谐相处,许彩萍更是一气之下外出广东打工,切断与黄勇及家人的联系,从此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到了2013年年底,原告回娘家过春节,双方父母再次协商儿女婚姻的事情,但最终也未达成和好协议,并因婚礼开支等费用的补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2014年6月30日原告许彩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这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于是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离婚协议。

  作者吴合勇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父母 婚姻

上一篇:预防“腐败”筑牢“三关”
下一篇: 江文:村级便民代办站打通“最后一公里”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