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遭侵权 “周末法庭”上门
2014-05-27 21:12:40   豫闻网   评论:0

  年5月24日,时值周末,永善法院大兴法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到85岁老人家中调解一起“家务事”。经过法庭干警的悉心劝解,耄耋之年的老邓与其子邓某冰释前嫌,结束了长时间的“冷战”状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不久前,85岁的老邓一瘸一拐地来到法庭,一纸诉状将其子邓某告上法庭,要求邓某赔偿他18000元,理由是邓某未经其同意摘了他的花椒600余斤,市场价为每斤30元。法庭干警立即电话联系了邓某,邓某无辜地倒了半个多小时的“苦水”:当时父亲在昆明治病,家中花椒无人采摘,他与父亲电话商议,由他采摘后将卖花椒的钱如数给父亲,才采摘了6个工日,摘得干花椒28斤1两,卖得843元,因遭到弟弟邓某某的阻拦,他没有继续摘花椒,同时弟弟将此事反映到当地村委会,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他也没有将所得的花椒钱给父亲,因是当地村小学的教师,希望承办法官在周末的时候处理本案,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若就案办案,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本案并不难解决。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父子关系,原告老邓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而被告邓某系人民教师,只有周末空闲,遂决定在周末到原告家中组织庭前调解。经过法庭干警长达数小时的劝解,双方一致同意由邓某补偿其父老邓3500元,邓某当即将案款交到父亲手中,该案得以圆满解决。身为教师的被告邓某激动地说:“什么叫为人民服务?您们顶着烈日、爬山涉水地来到我们家中,实地解决我们的家务事,这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啊!”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永善法院大兴法庭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方便老百姓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推出“审理时间你来定、审理地点你来选”的便民策略,以“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为载体,尽量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劳作和工作,以此为导向夯实党的群众路线。(作者:吴宗友)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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