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启动全民广场舞电视大赛 参赛大妈称从不扰民
2014-05-21 09:22:26   豫闻网   评论:0

    广场舞选手穿着盛装用优美的舞姿征服评委

    阅读提示|20日上午,2014百姓大舞台全民健身广场舞电视大赛,在王城广场启动,首场比赛同时举行。该比赛由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等单位主办。近日,“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止广场舞”的说法在网络引发热议,洛阳“舞者们”都选择在哪里跳舞?记者进行了采访。

    【现场】大赛启幕,广场上大妈们翩翩起舞

    10时许,比赛拉开帷幕,舞者们多是五六十岁的大妈,她们手持折扇,翩翩起舞。

    “我们这个舞蹈不用专门排练。”53岁的冯大妈说,她们的“舞蹈团”是自发组成的,队员都是涧西区牡丹广场附近居民,每天早上、晚上都会自发练习,谁想跳都可以加入,已经坚持多年。“给退休的时光找点乐趣,还能强身健体,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大了!”

    在洛阳市区,乃至各个县区,甚至小到某个村落,都有各种各样的广场舞团体,大家跳得到底咋样?为了给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搭建一个“PK”的平台,4月20日,一场由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文广新局、洛阳广播电视台、小浪底实业集团联合主办,洛阳市文化馆等单位承办的电视文艺系列活动——“舞动花城”2014百姓大舞台全民健身广场舞电视大赛开始报名,5月20日正式启动,活动将持续近1年时间。

    【说法】广场舞非“洪水猛兽”,选场地不宜影响他人

    一方面是大妈们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另一方面是市民越来越强烈的个人权益维护意识。近年来,由于场地矛盾广场舞被推到了舆论前沿。有些“彪悍”的大妈将广场舞带到火车上,甚至是法国卢浮宫广场,网友惊呼“地球人已经无法阻止广场舞”。

    “跳舞的都是老年人,我们可没那么‘彪悍’。”热爱广场舞的冯大妈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们队里的人都非常“通情达理”,曾经也被周围居民“投诉”过,他们便将跳舞地点挪到了牡丹广场,远离居民楼。

    “附近没有广场,我们就街边找个地方跳舞。”家住涧西区联盟路附近的陈女士说,广场舞其实就是一种小型的健身方式,并不是网传的那样极端,也不是“洪水猛兽”,有场地当然好,没有场地只能因地制宜。

    【举措】街道文化活动中心需有室外广场供居民活动

    “广场舞其实是一种非常有群众基础的文化活动,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倡导和谐、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目前,洛阳市正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基层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做了明确规定: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原则上不低于1800平方米,街道文化活动中心有可供辖区居民参加文体活动的一定面积的室外广场,以此为更多广场舞爱好者提供活动场所,避免因为健身影响他人。

    编后

    近段时间,因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凸显,冲突也趋于激烈,受到市民关注。广场舞作为一种健身活动无可厚非,大妈们需要活动场所理所当然;社区居民需要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反对广场舞的喧闹亦合情合理。广场舞大妈们由于缺少远离社区的活动场地,与社区居民产生矛盾冲突就在所难免了。如何既能让大妈们锻炼身体又能保证社区居民安静的休息环境?这需要政府部门承担起这一责任,在市政规划中,建设相应的活动场所,给大妈们留出安心跳舞的空间。(许开民)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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