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郏县千万税收返还圣光集团 招商被曝无底线
2014-06-06 16:47:58   豫闻网   评论:0

  核心提示:

  地方税收返还政策早在2000年已经被国务院叫停,然而河南省郏县县政府依然通过地方文件或者政府合同等形式,对企业进行税收返还,通过县财政支出数千万元,财政预算报告不显示,并且不向社会公众公示,数千万元流向引起公众质疑。

  政府:税收返还三年一千多万元

  近期,本网工作人员接到爆料称,郏县县政府、财政局以税收返款名义违规违法给圣光集团圣光医药制品达到一千多万元。

  爆料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依据郏县县长办公会[2010]12号纪要,从2010年1月至2014年底共计5年的时间内,按圣光医药制品有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返给企业。

  郏县人民政府返还给圣光医药制品有限公司税收2010年度329.80万元、2011年度366.30万元、2012年度851.1万元。

  此外,郏县政府还与圣光集团签订协议,从2012年开始连续7年,按河南圣光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70%返给企业。

  财政部:税收返还叫停多年 违者将被追责

  早在2000年1月11日,国务院颁发国发〔2000〕2号《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先征后返政策作为减免税收的一种形式,审批权限属于国务院,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对于需要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原则上应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如确需通过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予以扶持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

  同时强调,各地区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2009年1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 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进一步指出,一些地区仍存在越权减免税或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问题。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区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名,违反国家财税法律规定,擅自出台减免税、缓缴税和豁免欠税,或返还已缴纳的税收等政策,这种做法破坏了税制的规范、统一,扰乱了正常的财税秩序。

  《通知》还指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本地区越权减免税、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凡违反国家财税规定和超越税收管理权限的,要立即纠正,凡拒不纠正或继续出台新的越权减免税、缓缴税、豁免欠税以及采取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的,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揭底:为招商恶性竞争无底线

  2011年3月1日,安阳市政府发布新闻称,2月25日至26日,圣光投资集团董事长周运杰一行莅临我市,就圣光投资集团医药产业园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洽谈。市委书记张广智等领导亲切会见了周运杰一行。

  26日,圣光投资集团与汤阴县就医药产业园项目进行洽谈,并签订合作投资意向书。圣光投资集团计划在汤阴兴建圣光投资集团医药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10亿元,占地面积500亩,年销售收入20亿元,利税1.5亿元,可安排6000人就业。其中,投资2亿元的医药商业物流项目计划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投入运营;投资8亿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孵化园将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年底前建成投产。

  然而,圣光投资集团最终没有落户汤阴,而是选择了郏县。郏县政府在评价圣光集团落户郏县时自豪地宣称,圣光集团落户郏县,是该县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实施招大引强结出的硕果。

  汤阴县有关部门至今仍对圣光投资集团没有落户汤阴而耿耿于怀。他们说,并不是郏县的投资环境比汤阴的好,而是郏县更敢于违反国家政策以税收返还换取圣光投资集团落户。(消费日报责任编辑:青松)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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