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州街头“追踪”15辆电动车 无一辆完全守法
2014-04-30 09:04:21   豫闻网   评论:0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前夕今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非机”车主有驾驶陋习

    每年的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不少市民在这一天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陋习及不文明行为。最严“新交规”实施后,机动车“老实”多了,反而是电动车事故频发。昨日,今报记者随机对电动车及行人进行“跟踪”,在采访的15名电动车车主中,竟无1人能坚持10个路口不违法。

    第二个路口就闯了红灯

    时间:8点整地点:经三路沿线

    昨日早上8点,正值电动车大军出没高峰。在经三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方今报记者随机选取一位电动车主进行“跟踪”。骑电动车的是一名女性,打扮干练,戴着口罩。

    女子沿着经三路向南行驶,在通过黄河路口后,女子在经三路与纬五路口处停了下来,等候红灯。

    绿灯后,女子跟随着电动车队继续向南行驶,在经过经三路与纬四路口的时候,正好是红灯,女子看了看东西,在没车的空隙,闯了过去。而此时,也有其他电动车闯了红灯。

    电动车骑上汽车道

    时间:8点32分地点:东明路沿线

    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处,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沿着东明路向北行驶,后座还带了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孩子。

    由于东明路与金水路向北的道路有些狭窄,而且没有机非隔离护栏,不少电动车都时不时走在机动车道中间。“跟踪”刚开始,该男子一直都紧贴着路边台阶的车道行走。在经过政四街口时,男子依然按照车道行驶。

    然而,当该男子走到纬二路时,突然拐到机动车道内,走在机动车前面,后面的机动车按了几次喇叭,一直到了黄河路口,男子才重新走到非机动车道。

    最多坚持7个路口

    时间:9点40分地点:航海路

    市区道路或许不太好走,加上高峰时候车多,再加上占道等原因,非机动车有交通违法现象。

    于是,在过了高峰期后,记者选择了远离市区的道路。在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处,一位女子骑着电动车向西行驶。

    在顺利经过第二大街与第一大街后,女子一直都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该女子接连顺利通过了商英街、朝凤路,这已经是第6个路口了,记者期待着她能够顺利通过10个路口。

    然而,过了中州大道以后,该女子却没能继续坚持下去,她将电动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

    尽管在顺利通过7个路口后,女子最后还是没能坚持住,但这也是当天记者调查的10位电动车主中,唯一一个坚持了7个路口不违法的非机动车主。

    马路随意穿

    时间:14时整

    地点:黄河路沿线

    由于行人的通行速度较慢,因此,如果行人能够顺利通过5个路口,就算胜利。

    然而情况却并非如此,在黄河路与南阳路口,记者看到一位男子,似乎在赶时间,男子走得很匆忙。

    可是,刚过了海滩街后,男子在道路交叉口处,并没有从斑马线那里走到马路对面,而是过了路口50米处时,突然横穿马路,与之擦身的机动车疾驰而过。刚过了一个路口,这位被调查者就以失败而告终。

    红灯随意闯

    时间:14时50分

    地点:东三街与红旗路交叉口

    东三街是单行道,因此,机动车的通行是单向的,少了机动车双向的交叉,非机动车的通行会稍显顺畅些。

    下午这个时候,正好赶上上班时间。一位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学生模样穿戴的女子进入记者视线。

    跟着她的线路,记者对其进行观察。女子沿着红旗路一直向东,虽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但是该女子一直尽量走台阶上面。除非前方有障碍物的时候,才会偶尔下到台阶下面。

    可是,到了红旗路与黄河北街交叉口的时候,因为路口较小,女子没有等红灯,看没车的时候就闯过去了。

    记者手记

    别让违法的坦然成为永久的后遗症

    道路交通法实施10周年,从以前的行人违法出事,由行人承担全责;到后来的行人违法,可以减轻机动车责任。责任划分的大逆转,也导致了非机动车行人在违法时坦然的心理。每一起交通事故发生的背后,都有交通违法的存在。如果因为交通违法,致伤、致残甚至致命,那么,任何法律此时都无法弥补交通事故带来的身体或者心理上的“后遗症”。记者 李玮/文 袁晓强/图

责任编辑:lipeisheng  来自:豫闻网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非诚勿扰》洛阳招募男女嘉宾 孟非空闲时间看汝瓷
下一篇:叶县70个贫困村成立互助社 8000户互助金200多万

分享到: 收藏

内容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