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危险驾驶犯罪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辖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2016年3月30日,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大力开展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治行动,成功刑拘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2016年3月29日21时50分许,淇滨区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淇滨交警2号”在巡逻中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淇滨区华山路与南海路交叉口路北100米处,一辆摩托车与行人相撞。接警后,淇滨区公安分局交管巡防大队城南中队指导员张国富、民警郭庆带领队员迅速出警,驱车赶到现场,随即将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申某军控制,并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经勘查,驾驶人申某军饮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到淇滨区华山路与南海路交叉口路北约100米处时与行人申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行人申某某受伤。随后,带申某军进行了抽血检验。经检验,申某军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24.8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驾驶人申某军对自己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3月30日,申某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汪春 刘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