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质量有问题 群体投诉得解决
2016-03-14 10:24:11   豫闻网   评论:0

  2015年河南省消协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

  2015年4月13日叶县消协接刘先生等农民投诉,反映购买了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叶县直销处的化肥,发现该化肥上无防伪标示,购买的化肥有质量问题。4月22、23日又接到投诉称有一批人打着直销、政府补贴的旗号到村里流动销售农用肥料,并夸大肥料的效果,夏李、田庄等乡的50多户农民因虚假宣传买了套餐肥料(每套660元),农民上当受骗后,要求经销商退货。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现场并未发现消费者所投诉的化肥。经调查得知经销商从湖北某化工厂拉回化肥,是委托第三方销售。经查看投诉人提供的购买合同发现两起投诉均为一批化肥。根据调查走访,该化肥有虚假宣传、涉嫌商标侵权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协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涉及84户,共退款3.7万多元。

  提示:农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农户选购需谨慎

  每到农耕时期,品种多样的农资产品也悄然进入农村消费市场。针对以往农资问题投诉集中的情况,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农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认准正规商品是关键。1、要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正规的农资公司、商店都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不要购买没有任何资质的经营者或商贩销售的产品。2、购买农资时,一定要索要购物凭证或发票,将自己所购物品的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填写清楚。如果发生质量纠纷,购物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主要依据。3、购买农资产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识、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商标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不要购买三无商品和来历不明的商品。特别是要仔细查看产品名称、商品名称、执行标准等,以防个别不良厂商在包装上仿冒或傍名牌忽悠和误导。4、详细阅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认清适用范围、禁忌事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遇到不理解或不明白的,应及时向农资生产经营者或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咨询。5、在使用农资产品的时候,最好要有少量的留存,这样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可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以利于更好的维权。6、发现假冒伪劣农资或出现消费纠纷时,可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网上购到“三无”品,追加赔偿500元
下一篇:在巩义简朴寨大酒店预付费消费需谨慎 店堂告示不免责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