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取消主管部门审批
2014-09-16 08:05:26   豫闻网   评论:0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9月1日起,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张正德表示,四类社会组织取消主管部门审批,并不是说没有主管部门监管,今后“宽进势必严管”。

    个案

    “黎明脚步”的尴尬经历

    “如果你想早上起来跑步,我可以天天喊你起床。”这是焦作人李晓栓用“黎明脚步”的网名于2007年4月发布的网帖的标题,从那之后,“黎明脚步”成为焦作的一项全民健身活动,并影响全国。即便名声在外,“黎明脚步”成立协会时却遇到了尴尬。

    根据以往的规定,社会组织要“合法化”,要先找到所在行业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黎明脚步”在焦作有很大的影响力,但当地主管部门仍有不同意见,提出协会的名字不能是“黎明脚步协会”,而是“黎明脚步志愿者协会”。

    “黎明脚步”在平顶山登记时闹出了更大的笑话——“我们登记时批的名字是‘跑步健身协会’。我们的宗旨是清晨叫醒大家锻炼,但这个名字听起来和社会上的体育协会没什么两样,和‘清晨叫醒’有什么关系啊。”李晓栓说。

    解读

    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并非废止“双头管理”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张正德称,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并不是说废止了“双头管理”,当社会组织在发挥作用,或政府购买服务时,还和业务主管部门有密切的关系。

    他介绍,根据《通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是四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只是原则上不再负责四类社会组织登记前的审查工作,但还要继续对已登记社会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并通过制定导向性政策、实施资金扶持、转变职能、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预计登记量不会爆发式增长

    张正德说,从2012年开始,我省已开始在郑州、安阳、新乡等地试点部分社会组织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根据试点情况,两年来,社会组织的登记数量并未出现爆发式增长。

    “郑州从2012年试点开始,至今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有七八十家。”张正德说,目前每年社会组织登记增长率在5%左右,全省四类社会组织取消前置审批后,增长率将提高1%。

    他预计,实施直接登记后,民间社会组织的申请登记数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增长,但不会出现爆发式或井喷式增长。

    他表示,对于省级的社会组织,登记时还是会考量一些硬性指标的,比如需要有一定的能力、资金保障和办公场地等。

    “宽进”势必“严管”

    张正德表示,取消主管部门审批,并不是说没有主管部门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今后监管将更加严格。”

    他表示,今后,民政部门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一是年检。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取消社会组织的年检还为时尚早,社会组织每年要向民政部门提供工作、财务支出方面的报告。

    二是大事报告制度。社会组织的换届以及其他大型活动要提前报告,对于不合适的活动,民政部门将及时叫停。

    三是业务主管单位发挥指导作用,和社会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自愿成立、自我运作、自聘人员、自理会务。

    四是加大对违法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对于违法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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