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拍完视频18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6月21日《郑州晚报》)
一名平时爱钻研法律、熟悉拆迁,并在拆迁居民口中是热心维权的“军师”,却成了警方起诉意见书里操纵村民的“刁民”。特别是其在偷拍当地县长陈虹送礼事件后,更是成为了当地警方出动数十名特警抓捕的“黑社会组织头目”,并被扣上了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帽子。想必当初只为“自保”的汪冬根父子始终都想不到,自己却栽在了屡试不爽的偷拍或者说是监督行为上。
当然,这不仅让汪冬根父子始料不及,也让广大民众一头雾水。尤其是当地警方历经数月的调查取证,给汪冬根父子列出的“挟视频威胁干部、借维权操纵村民”两大罪,并指出“以社会监督的名义,采取非法调查手段获取相关资料后对相关党政干部进行要挟,企图控制当事党政干部,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践踏了社会公正、破坏了政治生态”。这不仅惹得了民众舆论的一片哗然,更令人再生质疑。
通过偷拍的视频得知,该县长在节假日之际大肆收受礼品的行为似乎已是不容争辩的事实。然而在这“有图有视频”的证据下,在社会公众的强烈质疑和追问下,该县长却称送礼的是“他的外甥和侄子”,该县宣传部则表示“尚在司法机关调查,不方便回应”,而该省纪委也只是“调查过”,而调查结果更是尚未对外公布。可以说,当地相关部门这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作为着实令人大跌眼镜,更是将这起偷拍县长收礼事件仅仅当作了一出警察捉小偷的“警察故事”。
当然,不论是当地警方给其列出的“挟视频威胁干部、借维权操纵村民”两大罪状,还是当地纪检部门的“只调查而不对外公布”的做法,更或是其妻子所说的“汪冬根决定先发制人,偷拍县长的视频以求自保”和“只能说是村民对官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种监督”等。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拿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特别是当地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更应主动作为,而不能仅是当地警方的调查取证和“偷拍者”家属的各执一词。否则,不论谁做出的论断都难以令社会公众信服?
因为这所涉及的不只是偷拍行为这么简单,其所反映的不仅是当地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等干部禁令方面的不力,还有当地相关部门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方面的漏洞,更是严重影响到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党委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同时,还折射出基层政治生态环境中“一把手”权力难以制约和社会公众监督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这一系列问题。
尤其是在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原则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高压态势下,不论是省部级的“老虎”,还是乡科级的“苍蝇”,无不是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与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双剑合璧”下被打得魂飞魄散,这不仅有力地彰显了党中央惩腐治贪、肃风正纪的铁心硬手和鲜明态度,更是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了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所以,在这民众舆论一边倒的境况下,笔者希望当地司法、纪检等相关部门能主动出击、主动发声,不仅要查清这对父子有没有违法犯罪,还要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现象予以深查严处,绝不姑息护短,并对相关违法违纪人员情况公之于众;更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和对社会公众的监督予以正确引导。如此,才能有效发挥人民监督权力的作用,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全面提升,真正实现政令畅通的政治生态环境和风清气正的优良社会环境。
作者:唐亦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