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国内 > 正文

火车票具有实效性最好别弄丢
2014-06-06 12:25:59   豫闻网   评论:0

  据媒体报道,一名消费者反映称,自己票面丢失,但因日程改变需办理退票改签手续,却被铁路部门告知后补车票不能退票和改签,几百元车票钱打了水漂。“我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该消费者表示。铁路部门表示,这是铁路部门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乘客丢失票后需全价购票上车,到站后24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仅收几元补票费,而后补车票确实不可再进行退改。(2014年6月4日法制晚报)

  由于消费者自己的原因,把一张出行的火车票给弄丢了,因日程改变需办理退票改签手续,铁路部门告知后补车票不能退票和改签的消息发出后,在各个网站、网友中间引起了强烈的争议,有的认为铁路做法属于“霸王”条款,有的认为铁路部门做法合情合理。

  大家都知道,一张车票就是一张座位,购买了车票等于跟铁路部门签订了合同,按照规定时间出行,火车票具有实效性,超过规定乘坐时间等于车票作废。然而,消费者火车票丢失后,因日程改变需办理退票改签手续,以实名制车票为理由,要求铁路部门改签手续。消费者的做法显然有着很大的争议性。

  消费者车票丢了是事实,但是消费者那张火车票却没有找出来,是否让其他的旅客捡到,那么这张车票就可以成为他人出行的工具了。尽管火车站检票实名制,谁能够保证千万旅客在人工的检测下,能够百分之百地核对出来。尤其是在春运、节假日一票难求的情况下,有人是否借机利用二次出行?

  还有,在现行差旅费报销的制度之下,假如火车票丢失后可以凭身份证退票,则在广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之中,将会造成一种多么混乱的局面。有网友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买两张北京到上海往返的火车票,先以丢失为由找“铁老大”退钱,再拿着手里的火车票去单位报销,岂不是可以大赚一笔?同时,面对这种“真火车票”,又让财务人员如何把关?

  也有网友把火车票比如成银行实名补办存折相比,这简直是有着千万差别。银行的钱只要不取,找出相关证据永远是你的。如有他人拿着挂失存折冒领,很难兑现成功。而火车票有着时效性,可以补办,可以重新用。银行存折没有时效性,存一次钱可以取翻倍的钱吗?钱生钱,显然不可能。但是出售的火车票已经出售一张可以凭证使用,丢失后在补办一张同样可以使用,是不是会出现花一份钱坐两个座的现象呢?假如真给丢票的乘客退款,而捡到火车票的人却拿这张票坐车,那铁路部门岂不亏本?意味着消费者谎称丢了票,再办改签手续,就可以花一张票的钱,坐两次火车,谁能够说的清楚。

  火车站每天客流量之大,几道人工检票工序本身不能从根本上做到万无一失,如果乘客将车票丢失,将钱款退掉后又找到车票并凭借此车票乘车,这样的漏网之鱼钻空子逃票仅利用人工检票是很难被发现的。一旦有人持有此类作废的票乘车,无疑会给检票带来极大的困难。

  铁路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大众化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铁路跨越式发展,一次次深化改革,保障了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尤其是近年来,铁路部门不断地推出了很多便民举措,公众能够看到服务水平提升的成就,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消费者的好评。

  当然,铁路部门也在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不断地探索适应人们需求的发展道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铁路部门会听民意、聚民智,对遇到的新问题会不断加以改进,在改革中不断补齐自己短板,完善各种服务细节,真正地让人民铁路为人民达到最满意的效果。

  作者姓名:周运华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实效性 火车票 最好

上一篇:退不掉的车票,尴尬了谁?
下一篇:一份隐藏在“婚姻保卫战”下的千万商业资产的争夺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