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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感激”怎成你贪腐的理由?
2014-06-03 16:06:50   豫闻网   评论:0

  2013年4月9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侯昭局有期徒刑十一年;侯昭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年8月9日,鹤壁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6月3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2004年至2012年,侯昭局利用担任鹤煤资源整合筹建处主任、鹤壁煤业集团公司第九煤矿副矿长等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干部任用、煤矿整合、项目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2.6万元、欧元2000元。

  细看侯昭局的简历可知,他是恢复高考后从农村考入的第一届大学生,可是,曾是技术骨干的他,最终依然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一步步堕入腐败的深渊。

  侯昭局说,之所以走到今天,从自己来说,是思想道德标准发生了严重扭曲。觉得在节日期间收受金钱礼品是理所应当的。我为他办事,他自然应该感谢我,如果不收,反而有点儿不近人情。从思想上给我自己收受贿赂打开了方便之门,致使自己在不知不觉间滑向犯罪深渊。

  诚然,自去年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运动,中央屡次提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且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

  不得不说的是,侯昭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因为,如果他在位时如果真能做到尽职尽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却不会落到如此田地。他被判刑,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于反腐问题的高度共识以及“有腐必反”的决心。对置若罔闻者,必须从严处理,方能彰显纪律的不容践踏,才能树立纪律的权威。

  笔者认为,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且不可为了一时之贪念,毁掉自己的前程。只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实、走好。(刘洛妍)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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