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委6个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省委巡视第三组向省公安厅反馈巡视情况: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别领导插手工程建设谋取私利,个别干警滥用职权、自我要求不严,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选择性办案的问题,个别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存在发案率上升、破案率下滑的现象。(人民网2014年6月3日)
我们知道,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稳定的权力部门。法官是这种权力的执行者,直接裁决是非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然而,司法系统腐败案件却层出不穷,有个别领导或干警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党和人民法院的形象,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司法的信任和对法治的信仰。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知法犯法的执法人员将法律置于何地?办人情案的法官又如何能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群众遭遇到社会不公的时候就会起诉法院打官司,法律成了一根救命稻草,群众就寄希望于法官来判决是非曲直,维护公平正义。如果法官意志不坚定,被金钱利益诱惑,被利益对方收买,或者对方有熟人,能托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就可能无视法律规定,判案天平就公平不了,甚至还可能颠倒黑白,让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群众打官司必输无疑,无处申冤。司法乃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不能依法判案,不能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对人民不能为民请愿,为民作主,这既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也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又如何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认法治国家?
近来,中央巡视组明察秋毫,查出了湖南的法官办人情案等司法腐败问题,并移交有关部门,相信会得到依法严惩,给各级执法人员以震慑和警醒。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宣示了我们党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法院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遏制司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
作者:蒋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