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不法集团从香港走私奢侈品往内地后,公然开设“名店”销售牟取暴利。深圳海关接报深入调查后,派出缉私警察在深圳、武汉等地采取行动,一举拘捕32人,查获总值约3.6亿元人民币包括爱马仕(Hermes)等国际顶尖名牌女包和服饰,涉嫌逃税1亿元。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代购这个词,香港代购,澳大利亚代购等,传播途径一般是微信或者是QQ等新媒体传播工具,这也是充分体现了互联网+模式,代购与走私其实很好界定,法律相当于代购与走私的“中间者”,超过法律界限就是走私,在法律范围内就是代购。而且走私还存在偷税漏税,给于合法商家严重打压,走私者获取不正当竞争报酬。
看到这则新闻,数值大的耸人听闻,必须有相关部门来压制这种“邪气”,个人觉得针对这种现象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金钱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力度从以前的“无关痛痒”到“大出血”的转变,让走私者无处藏身。
二是“解铃还需系铃人”,针对普通民众来说,当面对走私品商品时一定要抵制购买,这样我觉得是“最治本”。
三是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来宣传走私的危害,让民众远离走私商品。
四是合理利用价格杠杆来抵制走私商品。
这就是我对上述的看法,让我们一起努力,让走私不再“滥竽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