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州省交通厅长因受贿、巨额财产来因不明等罪被判处死刑。前任血的教训为什么没给他带来警醒?工程建设出现的腐败问题,难道真成了“不治之症”?(新华网,12月19日)
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十年前的前任,十年后的后任,因巨额贪腐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国有句古话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还有个成语叫前车之鉴,意思就是前面的车子翻到了,后面的一定要注意。这些古训言简意赅,可深刻琢磨起来真的是蕴含了很多做人做事、为官为人的道理。
笔者认为,官员不会不知道贪污腐败,尽管一时痛快,拥有金钱、房车,可最终难逃法律之咎,巨大金额的受贿带来的就是前任交通厅厅长卢万里的死刑。
我们看到,在反腐斗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没有像官员一样“大胆”的贪腐结党营私。自己自作聪明,掩耳盗铃,受贿方式变得十分“含蓄”,伙同情妇一个台前,一个幕后。台前的他可能今天还在纪律会议上强调加强个人廉洁自律,后台却隐秘的干着受贿的勾当。
官员的受贿可谓来者不拒,其插手项目既有大的如隧道工程、石料供应,也有小型项目如道路边坡绿化;其受贿金额从几万、十几万到一百万、二百万不等。这就是落马官员,表面上做着工作,背地里私藏“小金库”。最终东窗事发,前任的死刑教训却也没收住后任的贪腐之手。
短短十年里贵州两任交通厅长落马,制度管理必然存在漏洞。更为关键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能让部门一把手“一把手管到底”,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
(作者:小米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