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一带头”助干部婚丧嫁娶风清气正
2014-12-15 17:17:56   豫闻网   评论:0

  12月13日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今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律要“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借机敛财者将受到严肃处理。(12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要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书面报告,并作出不大操大办、不利用职务便利造成不良影响、不借机敛财、不动用公款公物、带头文明节俭的“四不一带头”承诺。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达到借此敛财的目的,这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都是很有损害的,而且也间接地影响了一地的社会风气,比如前不久媒体曝光的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杨进先女儿杨紫结婚。办酒席也长达一个月,参加者戏称此为“满月酒”,一共办了六七场,婚宴礼金达2000多万。领导干部整治肆无忌惮敛财的做法,无疑是让老百姓很是愤恨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江西省委出台管理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一律实行不大操大办、不利用职务便利造成不良影响、不借机敛财、不动用公款公物、带头文明节俭的“四不一带头”承诺,如果谁违反了相关承诺,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纪委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将移送法律机关,追究起法律责任,这对倒逼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公开、阳光地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确保其风清气正,无疑是很有必要的,这对整个社会节俭风气的形成,无疑也是很有必要的。

  干部是公仆,是一个地方的知名人士,因此他们行动起来,做到“四不一带头”,这对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无疑是非常有推动作用的。

  作者:江文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豫闻网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四不 干部

上一篇:“工作餐”能否承受巨额发票之重?
下一篇:爱人吃空饷 局长怎能逃脱处罚

分享到: 收藏

内容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