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为村民骗国家财产,为民还是为己?
2014-11-07 19:28:55   豫闻网   评论:0

  昨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受贿案件生效。被告人原汝阳县小店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马某,因帮村民作假获国家补助,四年间,收取违法所得21.4万元,获刑7年。(11月7日 大河报)

  据了解,今年41岁的马某原为汝阳县小店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从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在该镇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帮助多户不符合政策的村民获得国家补助资金,从中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21.4万元。

  官员为人民群众争取正当的利益本是理所应当,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但是马某的这种违规帮助村民谋取国家补助金的行为不仅触犯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是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让人民群众对政府充满了失望,疏远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在这起骗取国家补助金事件中,我们看到了政府官员滥用职权为人民群众谋不正当的利益,但是我们却没有看到上级部门的懒政行为,如果对这个版块的监管审查到位的话,马某也就不会有机会滥用职权做这件事了。

  在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公务员就是一杯茶和一份报纸就是一天了。虽然说法太过失实,但也能从中领悟出一些东西。那就是咱们的政府官员懒政行为十分普遍。近段时间曝出了一系列官员违规使用权力的事件,而这部分事件大部分都是因为上级领导的懒政行为所致。

  笔者认为,要让官员正确的行使手中的权力,遏制政府部门的腐败问题,首先就要加强政府官员的素质提升教育,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官员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让官员们自觉抵制懒政行为;其次,要完善相应的追责制度,用制度管住上级不能懒政。(唐爱黄)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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