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做得好,反贪防腐有“疗效”
2014-10-20 19:22:39   豫闻网   评论:0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中新网10月17日电)

  作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铁杆亲信,多次操盘铁道部高铁招标,这样一个专家级的官员也倒在了对金钱的贪欲上。一起起高官受贿案不断被查获,钱权交易,在利益的背后,“权”是至关重要的,纵观腐败案件,手段虽然五花八门,但其违法获罪的缘由无不在于权钱交易。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警示着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洗涤名利思想,清除权力欲望,抵御金钱诱惑,更加注重自身修养,永远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警惕各种错误观念的消极影响,及时防止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真正做到“慎独”、“慎微”、“慎欲”、“慎权”。

  警示教育需要虚功实做。不能"一阵风",走过场,应该使每一次学习教育都能够触及心灵,达到惩前毖后,挽救干部和提高"悟性"的效果。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让警示教育阵地化,经常化,实效化,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形成了强劲的感染力、震撼力、作用力,发挥了源头防腐的效力。

  警示教育需要形式多样。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要求创新教育模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教育的活动,而学习、讨论、谈体会的“老三样”的模式,既缺乏创新,又不痛不痒缺乏实际效果。很多地方在通过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法院微信直播贪腐案件审判过程、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这种廉政教育,不需有人对你开导、说教,但却有无言的忠告和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身临其境”,对照自己的廉政观念和廉政状态,引发设身处地的联想,或引以为戒,或不寒而栗,起到震慑心灵,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其教育意义更是耐人寻味。

  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儆效尤,为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筑起一道防腐拒变的坚固防线。只有警示教育“对症下药”,反贪防腐才能“疗效显著”。

  作者:刘常乐

责任编辑:news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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