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究会、促进会到学会、协会,原本是民间性质的社团组织,如今却是干部“扎堆”,“官味”十足,有的甚至沦为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和四风蔓延的“灰色圈”。(新华网2014年10月13日)
湖南清理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4332人,新疆排查出983人,山西清理兼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44人……继中央巡视组前不久专门指出“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少数省份相继晒出“两栖干部”清理“成绩单”。尽管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问题屡被诟病,但这样的数字依然令人瞠目,社团组织在官员腐败中扮演的角色也引起社会关注。
中央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但禁令却屡屡成为进出随意的“旋转门”。近年来,一些社团的“官味”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从退休官员权力“缓冲区”,到在职干部权力“延伸带”; 从领导干部为个别协会“站台”,到在多个团体“串场”; 从单个领导“露露脸”,到集体亮相“官扎堆”。
社团成隐性腐败“避风港”,监管力度还需下深功夫。严把审批关口,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坚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原则,已在行业协会兼职的,应主动辞职。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任何报酬。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进程,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职能不得与行政部门挂钩,人财物不得与主管单位相连,现任或退休领导不得利用“影响力”担任职务、运作活动。
除了外界的监管,更需要领导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帮助领导干部调整心态、摆正位置,才能铲除腐败的根源。
作者:沙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