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警被判介绍贿赂罪 收钱删帖获刑两年半
2014-05-13 08:14:16   豫闻网   评论:0

    【一网警“贿赂”同行有偿删帖,获利110余万被判刑!】因为工作关系,濮阳网警刘某某认识了海口市的一名网警,得知海口网警可以删帖,刘某某于是当起了掮客。近日,刘某某因介绍贿赂罪被判刑。 

    半个多月前,海口一名网警因受贿被判刑引起媒体关注。《南方周末》在报道中称,海口网警魏某某受贿案是“被濮阳市公安局一名网警刘某某牵出来的”。5月6日,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刘某某的刑事判决书:南乐县人民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案发】

    一网警“贿赂”同行被查

    2014年3月17日,原“濮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互联网舆情控制大队大队长”刘某某被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法院判刑。

    此时,距魏某某被判刑已近3个月。魏某某原是海口市公安局网络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去年12月20日,魏某某因受贿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一个在濮阳,一个在海口,这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因为一个共同的身份——“网警”而相识。4月中旬,《南方周末》报道称,2012年11月,刘某某被河南省公安厅纪委调查,供述其在之前的两年时间里先后47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魏某某行贿101600元钱。

    南乐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2年11月7日,刘某某在作为证人接受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询问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发展】

    收钱后介绍网警帮人删帖

    2010年初,刘某某和甘肃庆阳农民李某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据李某某供述,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他通过网络搜索到需要删除负面信息的人员,然后与之联系,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再通过刘某某的帮助将相关网络负面信息删除,先后向刘某某支付“删帖费”1585700元。

    2011年6月,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人员彭某和刘某某通过一个网警QQ群相识。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间,彭某先后向刘某某支付“删帖费”698650元,请求其帮助删帖。

    2011年4月,范县某局原局长郭某某欲删除其在网上的负面信息,安排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此事。该局工作人员找到刘某某。刘某某提出,因郭某某负面信息较多,需要通过北京网警利用“洗词”的技术手段将负面信息予以隐藏。为此,郭某某给付刘某某费用10万元。

    【报道】掌握网帖处置权10名网警行贿

    据《南方周末》报道,向海口魏某某行贿的不仅仅刘某某一人,还有河北沧州、辽宁海城、山东青岛、江苏南京等地的10名网警,《南方周末》在报道中将这样一个链条称为“网警联盟”。和刘某某一样,这些网警和魏某某相识,因为一个名为“帅哥靓女”的网警QQ群。

    刘某某等网警为何都给魏某某介绍行贿?原因很简单:知名的天涯社区和凯迪论坛总部,都设立在海口。按照网络属地管理的原则,海口市公安局对天涯和凯迪的网帖有处置权。2010年9月开始,魏某某担任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该大队负责对网帖的处置。

    252万元是咋分的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刘某某在收取李某某、彭某、郭某某等人费用共计252万余元。不过,真正落在刘某某口袋里的,只有118万元,其余134万元被他送给了北京网警刘某、海口网警魏某某。

    判决书显示,刘某是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魏某某是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络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两人分别收受刘某某钱款10.6万元、123.6万元。

    网警因介绍贿赂罪获刑两年半

    案发后,濮阳网警刘某某的亲属退回赃款106.4万元、本田思域轿车一辆;李某某退还赃款8万元。

    南乐县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某、李某某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行贿,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已构成介绍贿赂罪。

    鉴于二人认罪态度好,且已全部退缴非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月17日,一审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两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网警按“指令”删帖280多次

    《南方周末》在报道中说,海口网警魏某某和他的队友们每天都进行网上有害信息巡查,魏某某因受贿而删帖的行为,都是发生在天涯社区和凯迪论坛这两大网站上。在此期间,魏某某利用海口市公安局网警的公共账号,向天涯、凯迪发送“处置指令”,完成了280多次删帖,几乎不加任何掩护。

    “魏某某的逾越之处在于,他在接受以上诸网警请托后,未经过支队和市局领导审核批准,直接通过RTX工作平台或QQ群,将请托人要求删除的帖子发给天涯和凯迪的管理人员并要求对方立即删除”。

    报道中称,根据《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互联网信息巡查处置工作规程》,帖子只有被认定为11种有害信息之一时才能进入以下删帖程序:分别向大队领导、支队领导汇报审核;等待市局分管领导和支队领导发放“处置指令”;由大队领导将“处置指令”下达给当天值班的网警;值班网警立即通知网站值班编辑;网站值班编辑删除帖子。

    濮阳网警刘某某在作为证人接受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询问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也印证了《南方周末》中报道的魏某某被判刑是“被刘某某牵出来的”。 记者 沈春梅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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