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在东台市东广公路辞郎村境内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冯某(男,25岁,东台市光辉居委会人)驾驶苏J8Y640小型轿车沿东广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辞郎村路段,在行驶过程中,冯某的手机不慎掉在车内,冯某未停车,竟低下头去捡手机。原本靠右行驶的轿车行驶至道路对面,将站在路边的行人姜某(男,67岁,广山辞郎人)撞伤。事发后,东台市五烈交巡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民警通过调查取证,认定该起事故冯某负全部责任。冯某对自己开车途中不停车,低头捡手机的造成交通事故行为懊悔不已。
(周进陈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