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讯客户端APP“今日头条”被楚天都市报告上法庭,陷入版权纷舆论中,目前在网络上引起各方争议。面对众多舆论,笔者拟从今日头条在版权方面的事实行为作分析,谈一己之见。
1、“头条号”信息发布平台的建立
就楚天都市报强调今日头条擅自开通的“头条号”来看,笔者经过了解发现,“头条号”是今日头条针对媒体、国家机构、企业以及自媒体推出的专业信息发布平台,不仅其开通需要资格审查和深入沟通了解,而每个“头条号”发布的所有信息,都是由“头条号”账号归属者自己提供。这样确保了头条号所属主体对发布信息的所有权。所以楚天都市报对此的指责并不如他们说的那么在理。
2、 《今日头条“头条号”平台违禁行为惩罚方案》的出台与实施及违禁行为公示
今日头条在版权维护方面的确做出了行动,今日头条“头条号”于2015年1月出台并实施《今日头条“头条号”平台违禁行为惩罚方案》,且从4月8起每周更新一次违禁行为公示,目前已公示20周。
该方案对于违禁行为的规定相对来说也十分严苛:每位“头条号”作者有初始违禁分值100分,产生违禁行为后被扣除相应分值,发布反动、暴力等其他违法内容被退回的,扣除50分;恶意发布第三方负面消息者,扣除50分;文章确认被举报为抄袭,扣除40分。扣除分值对应的惩罚包括:每扣除10分,触发禁言处罚一天;扣除到50分时,取消头条广告权限;扣满百分则账号封禁,无法恢复。目前公示数据显示:自今年4月份以来,总共处罚违禁行为共2431例,其中涉及抄袭问题447例,文章质量问题867例,举报黑稿和软文193例,色情暴力80例,文末违规推广322例,谣言9例。
经笔者统计,从公示的数据看,仅就侵害版权最严重的抄袭问题而言,4月份公示132例,5月份136例,6月份71例,7月份83例,8月份两个星期共25例,数量明显减少。且自6月份的第四周以后,已经没有出现扣分超过50关闭头条广告以及扣分满100触发封禁的情况。在此之前,扣分超过50关闭头条广告9例,扣分满100触发封禁4例。这说明今日头条违禁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3、 侵权投诉系统上线
此外,据了解,为了更加有效打击违禁行为,今日头条上线了更为便捷的侵权投诉系统,头条号作者们可在登陆头条号后,在网页正下方点击“侵权投诉”入口,进入投诉系统,按提示填写材料进行提交,一经核实,今日头条会给予侵权者相应的惩罚。
笔者从今日头条在版权方面所采取的硬性措施和积极态度来看,大众对其侵权方面的质疑,带有过分归责的情绪化色彩,版权问题存在于原创者和抄袭者之间,这在国内已不是新鲜的话题,而今日头条作为第三方平台,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但出现漏网之鱼也是难免的事情,今日头条应将侵权系统和违禁行为惩罚方案继续执行下去,这也是第三方平台为良好的创作生态所应尽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