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互联网金融涉及的各个领域,包括网贷、互联网支付、众筹等等进行了相关规定。7月20日,和讯网旗下的金融行业高端对话节目——《互联网金融论道》邀请业内知名企业代表参与论道,和讯网华南区总经理 代小军、钱来网CEO 华猛、红岭创投董事长 周世平、高搜易董事长 陈康等应邀出席,深度解读《意见》并发表观点。
业界翘首企盼的《意见》尘埃落定,《意见》首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法律实质,明确指出P2P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相当于给予P2P明确的法律地位。会上,嘉宾一致认为,《意见》从顶层设计出发,产生框架性的意见,虽然还未出台具体监管细则,但对P2P行业而言是一次积极地肯定。
《意见》首先指明“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既鼓励了金融创新,也画出了底线、指出了方向,对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都大有好处。“有比没有好”钱来网CEO华猛认为,《意见》把互联网金融定义为金融,把P2P网络借贷定义为信息中介,从国家操盘来说,是在寻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制衡点。
此次《意见》提出,要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 的原则,明确在监管职责划分上,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认为,这是希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未来可能会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的出台给互联网金融一次正名,但也给互联网金融企业一定的束缚。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保持乐观心态的同时,也要认清发展的难度所在,从而找到突破点。周世平指出,“央行提出不得增信,这在投资者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意见》的出台相对来说是给企业一个合法合规的空间,给企业一定时间调整,在这个时间段里,企业需要主动向规范的方向靠”。华猛则认为,《意见》把互联网金融定义为信息中介却要实现借贷功能难度非常大。信息中介从策划角度来看,需要分散风险,需要表现出好的业态;从实际操盘来看,怎样形成规则体系,怎样营造良好的社会借贷氛围,这是需要整个行业共同努力的。“如果P2P平台用信息中介的形式完成整个金融功能,这是极大的创新,是人类金融史上的进步,可以说是完成了金融功能的重塑”。
在谈到《意见》的出台后,现有P2P平台可能面临大批正规军冲击从而导致行业洗牌的问题时,与会嘉宾给出了不同的看法。融金所副董事长张东波认为,“《意见》出台后,互联网金融这个野孩子有了爹妈”,不管银行怎么来、大鳄怎么来,永远有覆盖不了的金融碎片和垂直细分的市场,关键在于做平台自己专而精的东西。高搜易董事长陈康持更为保守的态度,“中国本身是强管制的市场,我们不要老想着拿牌照,机会恰恰是没拿到牌照、监管没出来的时候”,《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平台的机会在逐步丧失,“我们现在考虑的是,在大鳄进场后,如何保持关系的问题”,要么被收购、整合、重组,要么就是做一些其它的边缘业务,“我们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健康发展。《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激励,引导、促进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业态健康发展。未来,在政府支持、市场驱动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创新发展的共同推动下,将会激发出前所未有的市场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