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恒源宾馆违法再建,究竟是谁执法犯法
2015-06-19 16:15:32   豫闻网   评论: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襄城县东环路中段恒源宾馆建设项目,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建到九层,2011年受害人通过上报省市县信访局,该项目随后于2011年9月29日被襄城县认定为《违法建筑》。

  襄城县恒源宾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河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七十一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然而,恒源宾馆藐视法律、践踏法规!主体工程从未停工!整个项目在查处期间,竟又顽固生长,盖到了11层。小小的开发商竟如此猖狂,难道他真的不怕国家法律法规的惩处吗?原来,是主管部门有人给他给大开方便之门!

  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理当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然而,这位人民的“好公仆”,竟然置法律和民情于不顾,执法犯法!他究竟是谁?

  相信大家都听过吃猪蹄打70万白条的新闻,没错那位因打白条收到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王洛镇原党委书记——闫遂凌,就是如今为违法开发商撑腰的分管领导!

  2013年闫遂凌以县长助理身份主管襄城县拆除私搭乱建,短短一年无证盖房成风,被省市县信访认定的违法建筑“恒源宾馆”项目,就是在他的默许下撕毁封条、在无任何证件的条件下再次施工。

  如此的目无法纪,执法犯法,真的是让百姓寒心!恒源宾馆,闫遂凌领导,希望你能尊重国家法律,尊重公民权利,不要耍横,拿出诚意,稳稳妥妥把事情处理了!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搜狐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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