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被告人倪某却发财心切,铤而走险骗人钱财,不到两年间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有供货合同,给职工发福利等为幌子,以高额利息诈骗他人500余万元。然而,当资金链断裂,拆东墙难补西墙时,事情败露,倪某落入法网。近日,义马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倪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倪某表示认罪服法,但悔之晚矣,等待倪某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倪某,经营一家小型美容院,经过多年打拼,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倪某的收入还是无法与那些腰缠万贯的富豪比。一贯爱虚荣的倪某嫉妒眼红,天天想着一夜暴富,她开始动起了歪心思。虽说倪某只有初中文化,但她却屡屡得手,其诈骗行为触目惊心。从2010年至2012年11月近两年,倪某虚构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有供货合同,给职工发福利等为由,以月息5分到1角的高息为诱饵,骗取李某、王某等14名被害人资金500余万元,其间共支付利息90余万元。被告人倪某将骗取钱财一部分用于购买安利产品,提升其业绩,一部分用于个人购买轿车及挥霍,另一部分用于偿还其他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利息高、信誉好、生意做得大……因为最初总能按时支付利息,倪某的名声很快传了出去,有人三番五次将钱借给倪某,只盼能钱生钱。用同样的方法,倪某竟先后骗取李某260余万元、王某50余万元。
其间,倪某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吸引更多的人入局,但绝非长久之计,借的钱总是要还的,眼瞅着借款的窟窿越来越大,害怕事情败露,倪某选择逃之夭夭。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年11月份被告人倪某被义马市公安局抓捕归案。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倪某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作出上述判决。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这是人所尽知的道理。国家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集资,倪某的骗术也并非高明,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面对诱惑,总有人难以抵挡。法官提醒广大读者,有了余钱一定要到合法正规的银行、理财公司投资理财。在此,也奉劝那些贪图虚荣、利欲熏心的人,切莫心存侥幸玩火自焚。也希望大家能够从被告倪某的遭遇中吸取教训,避免此类贻害社会、家庭和他人的悲剧重演。(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马领海 陈秋敏)